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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亢农场荣获蚌埠市第十一届"文明单位"荣誉称号

龙亢农场荣获蚌埠市第十一届"文明单位"荣誉称号

发布日期:2005-04-15 浏览次数:2032

日前,龙亢农场荣获蚌埠市第十一届"文明单位"荣誉称 号。
近年来,龙亢农场党委充分认识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的重要意义,党委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历来十分重视, 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,摆上议事 日程,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,狠抓农场精神文明创建 工作。一是成立龙亢农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组和办 公室,切实加强领导,完善组织网络;二是在深入调查的 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创建“文明单位”总体规划和创建 “文明单位”实施方案,使全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到 了有计划、有安排;三是狠抓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进 一步制定和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,使创 建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 展,农场文明办事,礼貌待人蔚然成风,社会秩序、环 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,提高了全场职工群众的文明素 质,促进了龙亢农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 展。
另据获悉,中心小学也同时获得这一殊荣。(邵乃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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